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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核素治疗 第六节 嗜铬细胞瘤的核素治疗
( 发表时间:2006/6/19 11:18:31)

一、原理
131I-MIBG与去甲肾上腺素化学结构相似,具有类似的吸收和贮存机制,与嗜铬细胞组织有亲和力,和肾上腺素能受体有高度的特异性结合能力。因此,131I-MIBG引入体内后能被肾上腺髓质和交感神经分别丰富的组织血管及具有神经分泌颗粒的肿瘤摄取。利用131I-MIBG产生的β射线可以抑制和破坏相应肿瘤组织和细胞的活性,达到治疗的作用。
二、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
   (1)能够选择性摄取131I-MIBG的肿瘤如嗜铬细胞瘤、恶性嗜铬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交感神经节神经细胞瘤及交感神经节神经母细胞瘤、家族性恶性无功能的副神经节瘤、甲状腺髓样癌、类癌等;
   (2)手术不能切除或无法进行手术或术后有瘤体残留的患者;
   (3)软组织或骨转移的患者;
   (4)化疗或放疗无效的患者;
   (5)大剂量儿茶酚胺分泌引起的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2.禁忌证
   (1)肿瘤组织不能有效浓聚131I-MIBG;
   (2)病情危重的患者。
   三、 治疗方法
   1.治疗前患者准备
  (1)停用一切影响摄取131I-MIBG的药物,如利福平、可卡因、胰岛素、生物碱等。
  (2)治疗前3天起口服复方碘溶液,每次10滴,每天3次,直至治疗后1个月。
  (3)应用CT或B超等影像技术测算靶组织的体积。
  (4)用131I-MIBG进行全身显像测定靶组织对131I-MIBG的摄取率及在靶组织中的Teff
  (5)剂量确定 一般给予7400 MBq(200 mCi/5 mg),可根据瘤体大小、累及范围、瘤体对131I-MIBG的摄取能力、有效半衰期和患者的体重等诸多因素拟定个体化治疗剂量。首次治疗投给总活度为2.96 GBq ~ 30.60 GBq(80 ~ 827 mCi),用量因人而异。首次和第二次治疗剂量宜采用允许量的最大剂量。
    2.给药方法
    131I-MIBG用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滴注。
    3.注意事项
   (1)接受治疗的患者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住院治疗,收集尿液统一处理。
   (2)静脉缓慢滴注,至少需要90 min,以避免因131I-MIBG从储存颗粒中置换出去甲肾上腺素而诱发高血压危象。
   (3)滴注过程中每5 min测量1次心率、血压及心电图,如果血压升高应放慢滴速。
   (4)治疗后24 h内每小时测量1次心率、血压及心电图。
   (5)重复治疗一般在3 ~ 5个月进行,如果给药剂量低于3 700 MBq,治疗间隔时间可适当缩短至1 ~ 2个月。
   四、疗效评价
131I-MIBG治疗恶性嗜铬细胞瘤的有效率为50%以上,治疗效果与靶组织的辐射吸收剂量有关。治疗剂量范围恶性嗜铬细胞瘤的吸收剂量达40Gy (4000 rad)时,全身辐射吸收剂量低于0.5Gy (50 rad),可达到治疗目的而不致引起全身严重辐射危害。靶组织对131I-MIBG摄取率高的,疗效相对较好。疗效的评价主要根据高血压的改善,尿中儿茶酚胺水平的减低。治疗后肿瘤缩小或消失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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